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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学法考法减轻处罚制度新闻发布会
处罚教育相融合 推进温度执法落到实处

作者: 付凤臣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06-21 09:5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付凤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助力企业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学法考法减轻处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意见》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这些规定为我市推行免罚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撑。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意见》的出台是对免罚轻罚柔性执法理念的贯彻落实。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先后出台2版免罚清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免罚清单制度,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意见》的制定是在贯彻省司法厅免罚清单制度要求的框架内,对减轻处罚程序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引入了引导教育理念,对深入实施免罚清单制度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

2022年10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制定了落实“两不罚”、推行“两轻罚”、探索“两减罚”等17条措施。随后,该局组织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免罚清单制度进行资料收集和前期研究。《意见》主要依据了《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借鉴了江苏省、江西省、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相关文件及部分法院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例。

2023年3月20日,《意见》正式印发,共有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该《意见》的实施意义;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实施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平等对待原则、自愿原则5个原则;第三部分基本概念,明确了减轻行政处罚及轻微违法行为学法考法减轻处罚制度2个概念;第四部分规定了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7种情形和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8种情形,以及违法行为轻微的认定因素、危害后果轻微的认定因素;第五部分规定了减罚幅度及适用要求;第六部分规定了学法考法减轻处罚实施程序,包括参与学法考法的当事人范围,学法内容及考试要求等;第七部分规定了该意见的实施时间及实施监督评估相关工作。

《意见》的特色亮点在于以学法考法的形式将处罚与教育相融合,以教育引导为主,重在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促使当事人积极整改,守法经营。避免“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真正推进有温度执法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的积极性。

同时,《意见》聚焦于可操作性,重点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程序,为推动免罚轻罚制度落地提供了指引。

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省司法厅免罚清单为基础、以《意见》为抓手、以普法教育为保障的柔性监管执法体系。2023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做出减轻处罚、免罚案件466件,涉及金额1651.1万元,对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尤其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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